网络传销帝国内幕重重
5月20日,笔者接到一位浙江读者的电话,投诉一家个人网店涉嫌销售手机充值卡进行诈骗。笔者对涉嫌诈骗的网店进行调查时,意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这家网店竟然是一个网上传销联盟的会员,采用了网络传销的商业模式进行运作:A通过B花费95元购买了移动100元充值卡,B将得到5元的返点。
这种“拉人头”诈骗方式,让“网络传销”四个字赫然出现在笔者脑海中。随即,笔者展开了一场关于网络传销的追踪调查。为了弄清楚网络传销的骗人手法以及背后的利益链,笔者假扮为广告公司业务员与一名网名为“香林”的网络传销人员取得了联系。在跟“香林”进行了长达1个月的沟通和调查后,一个网络传销背后的惊天大骗局终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神秘网友带笔者入门:吃下线才能赚钱
笔者先在某知名论坛的创业板块中进行搜寻,一条醒目的创业广告进入了笔者的视线。“您厌倦了为别人打工,您想自己做老板,科士威(eCosway)是您最佳的选择!”随后,笔者发现在页面上有一个联系人的QQ号,便立刻将其加为好友。这个网名叫“香林”的人加上笔者后,第一反应就是询问笔者是如何得到他的QQ号的,当得知是在创业论坛中看到时,“香林”才放松了警惕,开始对笔者进行“洗脑”。
首先,“香林”给笔者推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网站。当笔者点开科士威的网站时,发现这是一个表面看来非常正规,商业气息浓重的网站,琳琅满目的商品(商品价格不到市场同类商品价格的三分之一),俨然一个气派的网上商城。
在“香林”滔滔不绝地讲述科士威的27年历史和辉煌业绩时,笔者查询了信产部ICP备案系统,结果显示该网站并未备案。后来,笔者又致电工信部备案管理热线95169001,相关人员告知笔者,未备案的原因主要有资料填写不全被退回、经营资格不足遭到拒绝两种情况。由此看来,科士威网站是一个根本没有经营资质的非法网站。笔者开始怀疑这是一个网络传销网站。
笔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到使用eCosway品牌的企业为科士威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于2004年在内地申请“eCosway”商标,但直到2007年才获得通过,科士威自称属于马来西亚成功集团,是当地一家上市公司,在多个主要领域投资。科士威在网上也专门针对传销事宜进行了解释,否认自己在中国从事传销活动,而是符合中国法律的直销业务。但是随后的调查让笔者对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充满着越来越多的疑问。
为证实笔者的猜测,笔者故意表现得对该公司非常好奇,并详细询问相关细节。
笔者注意到在“香林”的讲解中老是出现这样两个术语:EV和QU。“香林”对此的解释是EV是下线的分值,QU是本人分值。加盟科士威之后,你或者你发展来的下线每付出一定的现金,都会为你增加一定的EV,EV可以按一定比例转换成现金。而当你发展了多条下线之时,就会根据你的下线的分值来统计你的QU了,QU将是你的最终收益。同时,QU在你的上线眼里也就是EV。可能是对笔者非常放心,连网络传销中最忌讳的“下线”二字,“香林”也毫不避讳。
做到第五代收入可达二百万元
当笔者问起收入来源时,“香林”立刻以一个资深人士的姿态告诉笔者:“科士威业主(公司对传销人员的称呼)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部分。第一,我们可以在网上销售产品赚取差价,不过我们不太提倡,因为卖产品是卖才有钱赚,不卖就没钱赚。”笔者故意问道:“那不卖产品如何挣钱呢?”“香林”在QQ上打出一个“笑脸”的表情:“所以我说有两种方法呀,我们比较推崇第二种,就是通过你加盟科士威的人,你可以从他们的业绩中获得提成。就拿我来讲,每个人的加盟费是450元,我第一个月有4个人通过我加盟,我收入了700元,返点非常高,达到了38%,你想想,等我的分支有几百上千个的时候,我的收入是多少呢?很简单,我就不用工作了,可以提前退休了,因为我的分支网络在为我挣钱!”
很明显,如果用2005年国务院令第444号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去判定,这位“香林”所说的科士威将有三条完全符合:一、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二、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三、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由此,笔者已经判定这个网站存在传销的重大嫌疑。
不久之后,“香林”详细地给笔者讲述了通过网络盈利的多种方法,包括小组模式、多线发展、分支奖励制度、额外奖励金制度及网络消费结算步骤等。笔者在听完“香林”长达1个小时的讲述后,发现传销组织总会设立一些复杂的制度来混淆视听,其实本质还是传销那老一套。
科士威注册业主分为一单初级业主(450元)、三单中级业主(1620元)、七单高级业主(3830元),也就是说每个加盟者只要交450元钱,就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的编码以及网站的子页面,在这个页面上显示的将是你自己QQ等联系方式,三单和七单以此类推。
而传销人员在发展下线时会根据不同人群的经济状况为你推荐不同的传销等级,前面“香林”也说了他们的返点高达38%,一单业主跟三单、七单业主的返点比例会有很大差距,而也正是这样才能诱使更多人不断加大投入。由于高返点,让网络传销者的利润达到骇人的程度。比如,一个七单8组并做到第五代的传销人员,收入竟然达到了2278611元。
只有填写了介绍人的编码才能注册
当笔者向“香林”表示愿意加入并注册,但在“香林”之前推荐的网页上笔者找不到注册的地方。这时“香林”又给了笔者另外一个网址,打开这个网页你会看到首先就要求你填写介绍你来注册的人的编码,然后才能开始注册。笔者在页面中输入“香林”给的“CN9523**”这个编码,然后便看到了一张注册表格,除了一些简单的个人资料外,最重要的就是一直跟随着你的介绍人的编码以及你想申请多少个编码的选项,正如“香林”所说,只有一单、三单、七单三个选择。
很明显,处处都要填写上线的编码是为了传销者更好地从自己的下线那里获得利益。笔者也终于明白网站上所谓的价格低廉的商品都是虚幻的,交的加盟费美其名曰是消费产品,实际上是买网站的子页面及相应的个人编码。这样连商品都没有,空手套白狼的网络传销方式,为传销组织创造了更为巨额的利润。
大学生和网店店主是成下线的易感人群
当笔者跟“香林”打得火热了之后便开始向“香林”讨教发展下线的经验。“香林”也毫不吝啬地给笔者指明了方向:抓住大学生和网店店主。
由于现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加上大学生涉世未深警惕性相对较低,推销较易入手;另外学生“推广”工作的积极性高,更容易为上线带来丰厚的收益。所以学生是传销人员“邀约”(传销行话,指拉人头)的首选群体。其次便是网店店主,因为网上传销的模式是采用电子商务为噱头,很多店主对电子商务有所认识,再加上现在开网店收入比较微薄,因此那些想快速致富的店主们也很容易“邀约”。“我有很多客户都是‘淘宝’过来的。”“香林”对自己的经验之谈显得颇为自豪。
此外,“香林”也说,之所以选中这两个主要群体作为对象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网络传销主要是通过QQ、论坛、网络广告、电子邮件、百度贴吧等途径进行的。而现在网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大学生和网店店主,或是为了找工作,或是为了推广自己的店铺,他们经常会出没在这些地方,而且对网络本身有种莫名的信赖。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笔者曾多次追问“香林”的上线是谁,“香林”开始一直避而不答,直到跟笔者接触了近1个月之时,他才坦露,对于自己的上线他也不知道是谁,因为,他们只在网上沟通,只进行线上交易从来不曾见面。
网络传销幕后黑手多多
在调查科士威涉嫌网络传销的过程中,笔者也接触到形形色色的网络传销联盟和深陷其中的会员。
网络传销借助网络平台,让一切欺骗都在虚拟世界中进行,这样就让那些网络传销的幕后操纵者变得更加神秘。但根据网络传销的特点及手法,我们依然能够看清这些幕后黑手清晰的轮廓。
他们是最早接触网络的群体
笔者经过调查发现,很多起网络传销案件的幕后操作者都是一些网络高手。很大部分都是最早接触互联网的人。
在一个网络传销的群里面,笔者了解到不少网络传销网站的创始人都是很早接触互联网,早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开始经营自己的网络生意。
他们跟马化腾、丁磊一样作为互联网的先驱进入互联网打拼。因此,他们对网络非常熟悉,从建立传销网站到网站推广,都非常精通。而且他们对互联网法律也有研究,很多时候都在钻法律的空子。
比如,他们把传销网站的服务器架设在国外,这样给公安机关的查处带来很大难度,即使被国内公安机关发现,也没有办法关闭或者没收服务器,因为这些架设在国外的服务器不属于中国的法律管辖范围之内。
他们是深谙互联网游戏规则的群体
“没人能见到网络传销的主事人,因为他们根本不会跟会员接触。”在网络传销里面深陷了足足两年的席进对笔者说。席进在这两年时间里,就见到过一次网络传销的组织者,是一个地区小主管,其实也是一个下线,只不过在传销帝国这个金字塔体系中,比席进这样的下线位置要高一点罢了。
这些幕后操作者对中国网民的心里及目前的网络现状有深刻的分析和了解,对于网络推广也是深有研究,他们善于研究网民的心里,针对中国网民的特点及所处的互联网初级阶段重拳出击,抓住了年轻网民的浮躁心里,打出了非常具有诱惑力的标语,声称加盟后可以财富与事业双丰收,推出了会员制,让网民加盟网 站,并向身边的朋友去发展下线,建立起了庞大的传销体系进行行骗。
这些幕后操作者的群体还具有年轻化的特征,其中有女性白领、也有站长。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于网民心里的把握非常透彻,知道网民们都在想什么,做什么,怎么宣传才最有效。
这些人靠着对网络游戏规则的熟练掌握,往往一夜之间能够赚取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利润。席进说这个数字绝不夸张,网络传销联盟经常搞一些促销活动,每个下线一买就是上千元的产品,当然都是挂在网上的图片,没有人拿到实际产品。“这些幕后操作者就是把网络传销做成了网络鸦片,让人们欲罢不能,直到身上所有的财物被吞噬进去,甚至自己的命。”席进铁青着脸说。
专家谈:网络传销为何难禁止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如今网络传销手段多样而且非常普遍,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如今的网络传销如此猖獗呢?曾参与调查的网络传销案件的民警、互联网资深专家、法律专家对此现象各有看法。
办案民警刘玉清:网络传销组织人员通过QQ留言或者电子邮件进行单向信息沟通,下线很难了解上层的情况,所以相对于传统的传销,网络传销的隐蔽性更强,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网络传销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扩张更为容易,加盟和分成都在网上完成,并且可以用假名、假身份证参加,侦查起来有较大难度。网络传销头目一般都躲在网络之后,就是把网站给封了,他们又跑到另外的平台卷土重来。还有一些把服务器设在国外,让国内的执法人员无法查处,只能屏蔽其网站,侦破这类案件最大的难题就是取证难。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树英:现实查处网络传销时最大的问题就是,定性难、取证的法律效力不足、相应法律法规滞后。目前,网络传销的制裁和处罚基本上是采用与典型传销相一致的原则,主要法律依据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经济法律法规,尽管如此,惩治网络传销的法律规定仍存在不足、滞后的现状。
互联网资深专家于国涛:对于打击网络传销,目前公安方面网监队伍建设非常薄弱,而这种情况在全国很普遍,给监管及查处带来不少麻烦。要想打击网络传销需要形成社会合力,针对网络传销的嚣张气焰,工商、公安、银监、网监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协同作战,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一个有效的防杀机制。 ]]>

